家属楼10、11、12、13栋及专家楼住户:
为确保2016--2017年度我校冬季供暖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将从2016年10月27日开始收取2016--2017年度供热费,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2016-2017年度供热费按照25元/平米收费。
学校供热费执行长春市城区供热费标准27元/平米,因去年家属楼供热费按照29元/平米收取,今年供热费在27元/平米的基础上每平米返还2元,实际按照25元/平米收取,2017-2018年度供热费恢复到27元/平米标准。
二、收费办法:
1、交费方式:一次性交费
2、收费工作时间: 2016年10月27日至11月4日
3、收费地点: 学校北区行政楼803室财务处
4、有欠费的住户,请在交清欠费后再交新费。
5、缴费咨询电话: 内线4567
请各住户以大局为重,积极交费,配合我校做好收费、供热工作。
特此通知,谢谢合作!
长春光华学院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