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春光华学院关于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
为强化校园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确保校医院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结合校医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校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全校师生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及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事件引起的各种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成立工作组及职责
(一)、成立长春光华学院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李晓光 闫 峰
副组长:厉 刚
组员:周晓亮 贾小晨 赵健 胡文强 谢颖 杨鸿 姜奉奇 赵闯 张作领 鲁晗 伍济群 杨丽 孙冬华 董 宇 康鑫雨 王茜领
(二)、成立工作组及职责
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联合保障组,医疗工作组,学生工作组,宣传工作组,安全保卫组。
1、综合协调组:
(1)、对接省市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与各工作组沟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的综合协调。
(2)、负责执行落实“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3)、负责相关方案,通知,公告等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等。
2、联合保障组:
(1)、负责做好校园卫生清理工作,全力营造干净卫生的校园环境。
(2)、长期做好学校室内外场所卫生,消毒,预防等工作。
3、医疗工作组:积极落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 作的防控措施,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帮助师生提高防范意识,掌握防治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4、学生工作组:
(1)、负责切实做好学生情况全面排查工作,随时掌握所有在籍学生动态信息,认真执行“零报告”和“日报告”制度。
(2)、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和渠道及时发布学习和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普及疫情防控知识。
5、宣传工作组:
(1)、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
(2)、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期间的舆情监管,及时处理各种不实言论,并针对不实言论进行辟谣。
6、安全保卫组:
(1)、维护校园公共秩序管理,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
(2)、严格执行校园管理制度,对进出校园的人员、车辆进行严格登记。
三、工作机制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坚持属地管理、政府和学校统一组织指挥,各单位分工负责,密切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广泛动员师生员工,努力开展群防群控的工作机制。
(一)、遵守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省人民政府、省教育厅、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传染病疫情工作的报告、疫情监测、医疗救治和控制处理实施属地管理,校内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及其相关机构的管理和指挥,同时在疫情监测、报告及群防群控工作等方面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
(二)、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各级各类活动的卫生防疫工作,实行“谁主办,谁负责”由主办单位严格落实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对因领导不力、措施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疫情传播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实行群防群治。各学院、各单位要广泛动员,组织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群防群控工作,自觉履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努力增强防病意识。
四、组织保障体系
(一)组织体系
1、人事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各学院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领导组及办公室报告师生员工中发生的疫情或公共卫生事件情况,收集师生员工反映的意见,协助校医务室做好有关健康随访,留验观察等卫生防疫工作,各学院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发动师生员工做好办公室、实验室和学生宿舍的消毒工作。
2、物业管理处收集师生员工对食堂食品卫生所反映的意见,及时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报告师生员工在就餐过程中出现的疫情或突发的公共卫生事件;协助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校医务室对疫情或中毒事件进行监测和调查;做好校园内公共场所、教室和食堂的消毒工作。
3、校医务室:在第一时间内将校内发生的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向学校和区卫生疾控部门报告;由医务人员组织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立即投入疫情监测、疫情波及范围的调查、疫情处理、医疗救治等各项工作中;医院留观室立即投入使用;同社会医院联系,对校医务室难以救治的患者,立即通过当地卫生管理机构将其送到社会医院救治;做好医务人员的自我防护工作,防止医院内交叉感染;组织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咨询和专业人员培训;做好从疫区返校人员的留验、隔离观察、健康随访和疫情报告及控制处理工作。
4、办公室、宣传部: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做好有利于疫情防治和事件处理的各种宣传工作;及时通报全校疫情和事件处理工作情况;向省教育厅和有关部门提供有关应急处理和防治工作信息。
5、保卫处:协助校医务室和区卫生疾控部门做好疫情的监测和调查取证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被隔离留验人员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格门卫制度,限制从疫区返校或来校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做好从疫区返校或来校人员的门卫登记、报告工作。
(二)保障体系
1、技术支持:校医务室负责同区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共同组建由流行病学、临床、化验等专家参加的突发事件和防治工作专家技术指导组,做好校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及人员培训工作。
2、经费和物资保障:学校及时审批并由财务处安排落实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防治专业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疫情监测、病人救治、应急调查处理所需的工作经费及必需的医疗药品、仪器设备、消毒药水和器械、医务人员防护用品等物资经费。
3、后勤保障:后勤做好全校水电安全保障工作,提供被留观、隔离人员及食物中毒患者的用餐。
4、安全保障:保卫处负责做好全校师生员工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安全保障工作。
五、疫情及事件监测报告
(一)监测系统
一旦发生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或传染病事件,校医务室立即组织专门医务人员对疫情或卫生事件实行监测,同时立即启用留验观察室。根据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被监测人员实施分类处理。对从疫区返校人员进行登记、体检和健康随访。
(二)、报告系统
1、全校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或疑似甲类传染病患者及其他急性流行传染病患者和紧急情况,应立即向学校和校医务室报告,校医务室要在第一时间内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工作领导组的领导和区卫生疾控部门报告。
2、全校各单位启动“零”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疫情。请您查阅《教育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判定指南》,并转发至本部门主管领导,确保全面掌握判定标准、明晰安全工作重点任务,有效防范重大隐患风险。避免出现重大隐患和对判定标准、安全工作重点任务不知道情况。
六、疫情及事件控制处理
疫情和紧急事件发生后,学校将自动启用本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各单位要立即组织力量,迅速采取果断有力措施控制处理疫情和紧急事件,努力把疫情和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内。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法定权限及审批程序,学校可采取限制和停止大型集会、活动或停课等应急措施。
七、宣传教育咨询
学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校园网、校广播站、校园内的宣传橱窗等载体向全校师生员工广泛开展卫生防疫、有关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正确引导和教育广大师生员工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主动做好自我预防和保健工作。有关单位要组织人员到学生活动和生活区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卫生防疫知识宣传和咨询,并适时开设卫生防疫知识讲座。